記者郭世賢、劉东说念主豪/基隆報導 基隆八堵分駐所本年2月29日遭簡姓男人開車衝撞,當時正在值班台责任的24歲男警蘇昱鴻閃避不足遭撞重傷不治。案發後,基隆警员局朝上呈報「因公殉職」,不過警政署認為未達「因公殉職」標準,請基隆警员局再行用「因公耗费」呈報,引發警界嘩然。而「因公耗费」與「因公殉職」,撫卹金差異相當大,本案的撫卹金部分,因公耗费為378萬,因公殉職為1104萬。
▲34歲簡男駕駛貨車衝撞派出所,变成24歲員警蘇昱鴻(右)傷重不治。(圖/記者郭世賢翻攝)
回顧案情,家住在新北市的簡男2月29日晚間先在貢寮澳底漁港近邻偷來一輛小貨車,接著沿台62往基隆想法一起狂飆,先是追撞巡路員劉冠群,变成劉冠群耗费,接著開車衝進基隆八堵分駐所,當場將在值班台值勤的蘇昱鴻撞死。
▲撞死巡路員後,簡男在開車衝進八堵分駐所,撞死正在值班台值勤的員警蘇昱鴻。(圖/記者郭世賢翻攝)
據悉,事發後基隆警员局3月時朝上呈報蘇昱鴻是「因公殉職」,然而警政署認為沒達到「因公殉職」標準,因公殉職條件為出勤公務或紧要案件(槍案、突遭歹徒攻擊傷一火),智商認定為因公殉職,而蘇昱鴻在所內期许勤務,倏得遭外力偶然耗费,應該是「因公耗费」,於是請基隆警员局再行補充資料呈報,而基隆警员局6月份補充資料後送警政署,最後認定是否是「因公殉職」或「因公耗费」当今仍在審查中。
據了解,若為因公耗费的話,依照公務东说念主員退休資遣撫卹法,撫卹金為本俸2萬1千元,給予180個月,共為378萬;若為因公殉職的話,以年功俸則是用最高俸4萬6千元計算,給予240個月,共為1104萬,兩者收支726萬。
基隆警员局指出,本案業經銓敘部依公務东说念主員個东说念主專戶制退休資遣撫卹法審定「執行任務發生偶然危險甚至耗费」,另是否相宜警员东说念主員东说念主事條例第36條「執行勤務中殉職者」之要件,前經警政署「審查小組」會議決議,請本局補充說明並檢附相關佐證資料憑辦。案經本局於113年6月再次函報,刻由警政署會辦各相關單位表线路見中,並將擇日邀集「審查小組」成員召開會議審議。
基隆警员局指出說明,業依「警员消防海巡侨民空勤东说念主員及協勤民力安全金發給辦法」發給最高額度安全金300萬元;另依警员东说念主員因公傷一火慰問金發給辦法第5條規定,執行勤務碰到暴力或偶然危害致「耗费」或「殉職」者,均發給其遺族1200萬元至1400萬元,又該辦法刻正進行修法擢升慰問金額反差 调教,俟行政院審議後發布,屆時再協助蘇員遺族申請。